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行情

市场行情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可享“零税负”

2023-03-01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此次发布的《公告》规定,对自公告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