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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单不能退税就可以放着不管不用处理了吗?

来自:南京羊毛市场       时间:2026-02-12 09:44:57       分享至:

问题:出口报关单不能退税就可以放着不管了,不用处理吗?

答:不能放着不管不处理。即使出口报关单不能退税,也需要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处理方式。


一、不可以退税但是可以申报免税的出口报关单免税处理的出口报关单出口免税销售额填列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19行“服务、动产和无形资产”根据出口发票开具形式选择对应的列填写。销售额还需要在《增值税减

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8行“出口免税”填写。免税处理的出口报关单外贸企业进项发票做不抵扣勾选,果是生产企业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如果已经做了抵扣勾选填到抵扣栏次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无法区分的按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填写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4行“免税项目用”中。注意:千万不要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第18行“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栏是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作进项税额转

出填写到这个位置。


二、既不能退税也不能免税的要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报关单视同内销征税处理的报关单上的出口销售额是含税金额,我们需要按适用税率换算

为不含税金额开带税点的出口发票。

不含税的金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

根据具体业务及出口发票开具形式选择对应的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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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内销生产企业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外贸企业视同内销的报关单对应的进货发票也可以抵扣。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七条适

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业务。


下列出口业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照以下规定及视同向境内销售的其他规定〔不包括增值税内销免税、即征即退和先征

后返(退)优惠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业务,是指:

1.纳税人出口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

特殊区域内的纳税人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同一特殊区域或者不同特殊区域内的纳税人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

气、海洋工程结构物、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和相关货物、航天运输服务购进的航天运输器和相关货物)。

2.纳税人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纳税人或者其供货企业自产、购进业务为虚假的。

4.纳税人提供伪造、虚假的备案单证或者收汇材料的出口业务。

5.纳税人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者内容不实的出口业务。

6.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下列出口业务:

(1)出口卷烟。 

(2)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 

7. 纳税人出口货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将出口货物报关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者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

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者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者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

关单与海运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者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

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

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8. 纳税人跨境销售本公告第六条第一项第2目、第3目所列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除外)、无形资产,但未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取得收入的。 

9. 纳税人因骗取出口退税等被税务机关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发生的出口业务。 

10. 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纳税人放弃退(免)税,选择缴纳增值税的;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纳税人放弃免税,选择缴纳增值税的。

11. 出口业务属于购进后直接出口,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普通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拍卖人签署的成交确认书

及有关收据、资产重组文件、无偿划转的证

明材料、完税凭证等合法有效购进凭证之一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除外。 


文章&图片来源于:龙图信息出口退税、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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